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由消費者聯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節日宗旨
⑴向消費者提供信息,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⑵處理消費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⑶搜集消費者的意見并向企業反饋
⑷大造輿論,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形成輿論壓力,以改善消費者的地位
⑸參與國家或政府有關消費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費者行政體系,處理消費者問題
⑹成立消費者團體,確立消費者主權
⑺加強消費者團體及合作。
消費者聯盟組織簡介
消費者聯盟組織(簡稱IOCU)是一個獨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組織。1960年,由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荷蘭五個國家的消費者組織發起成立,在荷蘭登記,總部設在荷蘭海牙,亞太地區分部設在馬來西亞的檳榔嶼。
組織宗旨
在世界范圍內協助并積極推動各國消費者組織及政府努力做好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促進對消費服務 進行比較、試驗的合作;促進消費信息、消費教育和保護消費者方面的其它各種合作;收集、交流各國保護消費者法規及慣例;為各國家集團討論有關消費者利益問題解決辦法提供講壇;出版有關消費者信息的資料;與聯合國的機構及其它團體保持有效的,以起到能在范圍內代表消費者利益的作用;通過聯合國的機構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對發展中國家關于消費者教育和保護的發展計劃,給予一切實際 的援助和鼓勵。
組織結構
全體大會,由各個成員組織所推選的代表組成。 理事會由會議推選35名成員組成,理事會執行委員會。工作人員為十名領薪者。經費來源于會費和出售出版物。在聯合國有關機構中具有咨詢地位。這些機構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消費者咨詢理事會、歐洲保護消費者委員會。同時,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亞太經濟與社會委員會、聯合國國內婦女委員會中派有代表。 單位:電器技術委員會。
組織活動
設有小組委員會或工作組負責檢測商品,進行教育、發展、法制、醫療等活動;在亞太地區設立顧問小組委員會,提供信息資料的專門來源。中央秘書處設有圖書館,以收集和傳播與消費者利益有關的立法、技術、教育的資料。制訂拉丁美洲和亞太地區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管區內區域發展計劃,支持并進行有關不完備商品標簽、向第三世界傾銷危險藥品、 農藥以及嬰兒食品的監察等問題的研究。